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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镇人民政府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9-02-13 09:02:00

为加强我镇社区建设,选足配强社区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服务,甘于奉献。

2、性别不限。

3、男性要求1963年1月1日—196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女性要求1973年1月1日—197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劳动年段人员;

4、身体健康;

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淳安县非农户口;

7、城区“双低”对象享受加分政策。

二、招聘程序

1、报名。(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3日至2月15日17时止;(2)报名方法: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彩照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3)报名地点:2月13日在千岛湖广场正月初九招聘大会现场报名,2月14、15日在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45号千岛湖镇政府四楼401室报名,联系电话:64819973,联系人:方先生。

2、考试。(1)笔试:统一进行文化考试和电脑测试,文化考试分值占80%,电脑测试分值占20%;(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3)各项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按照笔试和面试各50%计入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考察公示。在考察政审基础上,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召开镇党委班子会议,确定录用名单。

5、聘用。试用期一个月,月工资按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拟录用1个月内无法提供《淳安县就业援助证》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三、聘后待遇

正式聘用后按千岛湖镇公益性岗位相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千岛湖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1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方俊勇 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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