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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电动车请戴好安全头盔
发布时间:2019-04-04 11:10:00

电动自行车因经济环保、简单高效、停放方便等优势,受到广大市民的普遍欢迎。

自2019年4月15日起,全县禁止未注册登记或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且上路行驶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或许,有人怕影响发型,有人觉得戴着热,有人觉得麻烦,不少驾驶人没有把戴安全头盔与交通安全挂钩。面对复杂的道路交通状况,为什么要求在骑电动车时戴头盔?因为能保命!

戴头盔能减少伤亡

骑电动车,往往被称为肉包铁,如果和机动车发生碰撞,伤得重的往往是电动车这一方。

“实际上,戴与不戴头盔区别真的很大。大部分涉电动自行车事故,导致驾驶人或者乘车人最终身亡的,往往是头部重伤。”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

根据分析涉及电动车死亡事故发现,电动车骑行中,头部处于最高和最突出的位置,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的头部往往最先着地或者撞击车辆以及其他物体,头部往往承受不住车祸所造成的巨大力量,造成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头盔的使用可以大大降低死亡率,使车祸对人的伤害减少到最小。另外,安全头盔鲜明醒目的色彩,在会车或超车时,还能引起对方驾驶员的注意。

交警:请自觉戴好安全头盔

骑车戴头盔、平安把家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4月15日起,交警部门将对骑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依法进行处理。

头盔,对于电动车车驾驶员来说,相当于机动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人遇到危险后的最重要的一道安全防线。

交警部门指出,正确的佩戴方式也很重要,选择头盔前,要选择和自己头型大小相当的头盔,同时戴头盔时一定要系上系带,如果不系带,或者系得太松,一旦受到碰撞,头盔便会轻易地弹飞出去,也就起不到保护作用了,而且如果头盔歪向一边,容易遮挡驾驶员视线导致事故发生。


多措并举抓落实

目前,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下发相关文件,全面加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乡镇(青溪新城)内部人员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工作,倡导公职人员做好表率佩戴好头盔,还将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引导督促,推动外卖、邮政、快递等从业人员电动车上路安全头盔佩戴全覆盖,通过学校发出安全倡议书,倡议学生家长以身作则遵守交规,要求乡镇部门开展以“温暖头盔·送爱到家”为主题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推动全民交通安全意识的提高。

目前,我县正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按照相关要求,在2019年3月31日前,我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头盔佩戴率达到50%以上;6月30日前,达到80%以上,照此标准,我县仍有不小的差距,还需要各方齐抓共管,共同努力。

落实“骑电动车戴头盔”是一项长期工作,要想保持长久的效果,需要提升群众安全意识。下阶段,我县将进一步加大电动车佩戴头盔劝导宣传活动,力争让群众养成骑行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好习惯,做到交通安全从头做起。为了您自身的安全,骑行电动车出门时,请戴好安全头盔。(通讯员 方小毅 供稿)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徐丽 杨华 徐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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