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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复工前:
1.严禁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五类企业除外)。
2.外地职工暂不返淳。
3.除值班留守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进入厂区。
4.制定企业疫情防控方案。
5.厂区、办公区、车间、机器设备未经消毒杀菌不得复工。
6.配备卫生专管员负责防疫事项。
7.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
二、企业复工后:
8.县内无外出史的职工优先复工。
9.做好来访人员、车辆管理登记。
10.企业职工必须佩戴口罩,勤洗手,做好个人防护。
11.厂区所有区域、工作服、车辆等必须每日消杀,严禁使用中央空调,勤通风。
12.早、晚测量所有人员体温,做好记录。
13.一律暂停召开员工大会、集中培训等活动。
14.提倡每日供应盒饭。
15.一律暂停招工行为。
16.保留员工岗位和工资待遇。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望各企业积极配合,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浙江淳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1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徐丽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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