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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周雅婷 通讯员 罗丽兰
近日,记者从县人社局获悉,本年度淳安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简称两费)征缴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2018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为100元、500元、700元、9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年,由个人选择其中的任何一个档次缴费,多缴多得。政府按不同缴费档次分别给予30、80、90、100、110、120、130元/年不等的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除档次补贴外,对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标准的50%给予当年补贴。其中,重度残疾人个人自缴部分在享受政府按最低缴费档次标准的50%补贴的基础上,县残联再按最低缴费档次标准的50%给予补贴。
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筹资标准1300元,其中个人缴费400元,其余部分由政府补贴。同样,对特殊群体政府还有额外补贴。淳安县持证人员、“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其个人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由政府补贴,其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持有者其个人应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由政府补贴一半,其他人员由政府全额补贴;其他参保人员中淳安县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18周岁以下及18周岁以上仍在本县学校就读的中学生等群体,其个人应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由政府给予100元的优惠补贴政策。
大病保险费由医保费划转、政府补贴构成,用于建立大病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年筹资标准为6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政府按每人每年补贴40元。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其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中划转。
除此之外,市民需注意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须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如12月31日之后补充参保则属于中断缴费,将有6个月的等待期。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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