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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王国根 赵翔龙
1月17日晚,石林镇某村村民章某骑着摩托车路过县交警五中队设立的检查点,执勤民警在检查时发现其说话时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酒味,即对其进行了呼气酒精检测。
经检测,章某呼气酒精含量为11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章某告诉民警,当天其好友进新房,他前去道贺,因为高兴,晚饭时就喝了两杯酒,后来觉得自己意识清醒没什么问题,就骑着自己的摩托车回家,不料刚好碰到交警进行酒后驾驶检查,真是肠子都悔青了。
在此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年关将至,走亲访友及各类喜事很多,难免会喝点酒进行庆贺,但务必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对自己负责,也真是对家人负责,对他人负责。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程就 方志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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