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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完成机构改革:减少党政机构6个、厅级领导职数67名
发布时间:2019-08-20 08:30:13

【摘要】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全省深化机构改革总结会议获悉,浙江已高质量完成了中央部署的任务。会上,50个浙江省机构改革成绩突出集体和199名浙江省机构改革成绩突出个人获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

浙江在线杭州8月1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董洁)记者从今天下午召开的全省深化机构改革总结会议获悉,浙江已高质量完成了中央部署的任务,使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得到有效落实,全省组织机构体系更加健全,机构职能配置更加优化,从中央到地方的工作体系更加顺畅,改革整体效应更加凸显,“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要求充分体现到了机构改革中。

2018年5月,中央对地方机构改革作出部署后,浙江省委成立省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一年多来,浙江省级层面新组建和重新组建机构22个,优化调整领导管理体制和职责机构18个;党政机构减少6个(其中正厅级减少9个、副厅级增加3个);厅级领导职数减少67名,其中正厅长级减少10名、副厅长级减少57名,处级领导职数减少90名;部门内设机构和处级单位减少60个。

记者了解到,浙江是全国唯一对省市县所有党政部门和乡镇街道都重新进行“三定”的省份。改革过程中,11个设区市党政机构数量共减少23个;89个县(市、区)党政机构数量共减少196个。

在推进省市县乡四级机构改革中,浙江联动推进改革。据统计,本次机构改革中,浙江省级转隶行政人员1620名、事业人员6303名;市县转隶行政人员14974名、事业人员56171名。

一组组数据显示,浙江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健全全省组织机构体系、进一步优化机构职能配置的同时,实现了机构数、领导职数、编制数的精简。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改革过程中,浙江将“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和要求充分体现在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业务融合、再造流程上。

改革后,浙江总体实现了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一项业务工作由一个内设机构承担。省级理顺了部门职责交叉事项312项,界定28项职能的部门职责边界,将更有效地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清、推诿扯皮情况的发生。

此外,本次改革中,浙江对应中央调整设置了省市县党政主要机构。改革后,省市县80%以上的党政机构职能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确保了上下贯通、执行有力。而在此基础上,浙江又因地制宜设置了改革办(跑改办)、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等机构,体现地方特色。

全省还同步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省级除保留海洋渔业、药品两支特殊执法队伍外,其他行政执法职能主要由市县承担,更好解决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扰民问题。

今天的会上,50个浙江省机构改革成绩突出集体和199名浙江省机构改革成绩突出个人获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

  来源: 浙江在线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满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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