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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1-24 15:47:53

  浙江省政府已正式启动重大公共突发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坚决贯彻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杭州市“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挥部令第6号》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1月24日)起,全县影剧院、网吧、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馆、游泳馆、健身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寺庙等室内活动公共场所全部暂停营业,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二、实行最大限度减少公众聚集活动的管制措施,禁止举行100人以上的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

  三、全县各部门根据职责立即通知所监管主管行业单位停止非生活必需室内公共场所的活动,并做好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责任,梳理可能存在的集中活动,按要求同步实施停止,对辖区内的公共场所进行排查,协助行业监管部门做好工作。

  四、各乡镇、各部门至少每天1次对开放的重点公共场所和市场进行消毒消杀等工作。

  五、中央空调能不用尽量不用。

  六、医院里的普通病人,敬老院、养老院的老人尽可能接回家,并减少探视。

  七、提倡居民在春节期间居家为主,减少流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淳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4日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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