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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起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被查处
发布时间:2022-12-09 08:31:46

通讯员 章飞燕

春节将近,为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汾口派出所加大警力投入,进一步强化街面巡查力度和线索排摸,近段时间处置3起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行政处罚4人,当场查获烟花爆竹1017件,共计3310公斤。

11月29日,汾口派出所摸排到一条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线索,当天晚上6时许,民警赶到辖区界川木检站设卡,成功拦停一辆浙G牌照的厢式货车,当民警打开车厢门,看见车厢内满满的烟花爆竹。面对民警的检查和询问,司机祝某承认自己并没有运送烟花爆竹的许可证,车上也未张贴任何危险物品警示标识。

民警经讯问了解到,11月26日,祝某接到毛某的电话,说有一批烟花爆竹要从开化某仓库运至安徽休宁。虽然祝某明知自己没有运输烟花爆竹的许可证,但想到高额运输费,就接下了这个业务。11月29日,祝某在毛某的带领下从开化县装货出发,没想到进入淳安境内就被民警拦截。350件、1253公斤烟花爆竹被查获,祝某和毛某分别被行政拘留12天。

民警提醒:年关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但应谨记烟花爆竹属于极具危险性的易燃易爆物品,运输烟花爆竹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储存烟花爆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销售烟花爆竹必须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非法运输、储存及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均将受到严厉处罚。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马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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