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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金华琦 胡国良
日前,我县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该办法实施后,将放宽落户限制,为居民提供更加便利的落户政策。
据了解,该办法全面放开放宽了城镇地区落户限制。本科及以上毕业2年内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并可自由选择落户地。同时,投靠落户条件也得到放宽,如取消父母年龄限制、放宽县内投靠对象范围等;以及城镇地区合法稳定就业落户条件也有所放开。
此外,该办法还放宽了县内农村地区落户限制。本人可凭房屋权属证明迁往农村地区,但需提交在城镇地区无住房证明,同时取消了原规定中的部分条款。该办法实行了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包括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在长三角城市群内的累计互认。
“线上我们可以通过浙里办申请,线下可以到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以及就近派出所的户籍窗口办理。”县公安局行政服务中心民警徐露说道。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汪苏洁 王志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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