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关于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勇立潮头铁军排头兵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02-21

(2017年1月5日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杭州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决定》,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勇立潮头铁军排头兵,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明确打造勇立潮头铁军排头兵的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十八届六中全会进一步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明确要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敢于担当、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好干部“20字”标准,为杭州的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明确提出,要努力打造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铁一般干部队伍,对杭州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

    历届市委把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作为根本大计,围绕保障重大政治任务和推进重大举措、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切实加强好班长好班子好梯队建设,在践行实干至上、行动至上要求中造就了一支过得硬打胜仗的干部队伍,形成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这些经验和做法必须继续坚持。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我市有的干部理想信念淡化,宗旨意识不强,不愿不会做群众工作;有的干部实事求是精神有所弱化,理论与实际脱节,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少数干部精神懈怠,得过且过,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部分干部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城市国际化新要求的能力不足,存在本领恐慌;个别干部不懂规矩,不守纪律,甚至滥用权力、腐化堕落。这些现象警示我们,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干部上还存在宽松软的现象,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破解。

    G20杭州峰会的圆满成功,使杭州站在了新的发展起点,我们既面临更多机遇,也面对更加复杂严峻的挑战,肩负更重责任。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要求,落实省委对杭州提出的“两个确保”要求,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努力使杭州成为展示中国方案、中国道路、中国智慧的鲜活样本,关键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关键要打造一支勇立潮头铁军排头兵。

    2.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按照好干部“20字”标准和“四个铁一般干部队伍”要求,坚持把从严要求融入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作风锤炼、激励约束的各个环节,把全市干部队伍打造成为勇立潮头铁军排头兵,为杭州当好全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排头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坚守最铁的信仰。始终坚守马克思主义信仰,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坚定最铁的信念。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绝对忠诚于党,不折不扣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锻造最铁的纪律。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保持清正廉洁,严守纪律红线,坚守法律底线,恪守道德高线,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权力。

    ――扛起最铁的担当。始终坚持实干至上、行动至上,在改革发展稳定主战场上有勇有谋、能征善战,干出实绩、干出口碑、干出形象。

    二、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

    3.坚决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杭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各级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在思想上拥护核心、政治上维护核心、行动上紧跟核心。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杭州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把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集中宣讲、集中轮训,推动各级干部学深悟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在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时,要严格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

    4.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引导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保持对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的执着追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完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坚持领导干部讲党课、作专题报告制度,健全考学述学评学机制。发挥各级党校主阵地作用,抓好党性党风党纪专题培训,把干部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干部学习新干线和自学、学以致用情况等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建好用活红色教育基地,激励干部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5.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群众路线,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把是否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纪律检查和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在大是大非面前当战士不当“绅士”,打好意识形态主动仗。突出选拔任用干部的政治标准,评价领导干部首先看其政治立场、政治意识、政治担当。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注意听取不同意见,决策形成后一抓到底。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利器,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推行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增强组织生活仪式感、实效性。

    三、坚持把实践作为培养干部主阵地,着力提高克难攻坚能力

    6.建立健全“赛场赛马”工作机制。全面总结“杭州干部行不行,要看服务G20”经验,注重在中心工作、重大任务以及应对重大事件中考察、发现和培养干部,围绕推进城市国际化、深化“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浙商回归”、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筹备亚运会等中心任务,深化干部派到项目中、支部建在项目上、服务围绕项目做的抓人促事机制,运用好“互看互学互比”“大比武大督查大考核”等管用做法,激励干部比学赶超。建立健全市直单位、国有企业、高等院校主要负责同志工作交流制度,以“赶考”促实干。实行项目一线专项考核,深化日常考核,改进年度考核,强化实绩评价,完善区、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实绩分析工作实施办法,健全市直单位新任党政正职履职情况考核制度,真正让干部上赛场显风采。

    7.深化年轻干部实践锻炼制度。优化干部成长路径,坚持在实践中培养年轻干部,既要有必要台阶、长期历练,又要大胆选用、用当其时,更要坚持标准、防止降格以求。推进“年轻干部梯队成长工程”,保持“五个一百”常量动态平衡。完善上挂、下派等干部实践锻炼制度,积极选派年轻干部到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一线、乡镇(街道)和信访督查、援藏援疆等基层艰苦岗位挂职锻炼,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之间年轻干部和人才双向挂职。健全农村工作指导员、“第一书记”制度,改进完善选调生制度。

    8.践行“四个人”要求建强基层带头人队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淳安县下姜村提出的发展带头人、新风示范人、和谐引领人、群众贴心人“四个人”要求,选好、育好、管好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带头人队伍,继续深化“领头雁”工程。完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工作交流会制度,着力培养乡镇(街道)“全科干部”。健全完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办法,完善岗位目标、责任清单、底线管理、考核考评制度。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基层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街道)干部。分层分级做好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大力选树和宣传“双百优秀乡村干部”“千名好支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9.完善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发扬艰苦奋斗精神,顺应群众期待,与群众一块苦一块干一块过。坚持“四问四权”工作方法,按照“三个走遍”要求,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调查研究、下访接访、结对帮扶等制度,深化“走村不漏户、户户见干部”等制度,推行民情访谈夜、基层走亲、民情日记、民情沟通日等做法,做到用脚步丈量民情,在急事难事、政策宣传、化解矛盾、项目推进中,站稳群众立场,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

    10.深化“党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运用“党建+”系统思维,把党建同经济发展、基层治理等有机统一起来,坚持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统筹各领域党建,促进基层党建全面过硬全面进步。加强“网格+网络”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抓实“开放式网格党建、区域化统筹服务”,着力构建基层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网络体系。发挥基层党支部主体作用,增强支部自转力,推动基层党组织成为政治引领强、服务功能强的战斗堡垒。深化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服务,优化志愿网络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全市志愿服务资源互联互通。加强“智慧党建”支撑,优化党建资源配置、力量整合,逐步建立集业务流、工作流、数据流于一体的智慧运行模式,完善党员干部先锋指数、服务指数考评管理等,提升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绩效。

    11.驰而不息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高标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七个一律”和市委“30条意见”,持续深入反“四风”,并组织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既要紧盯年节假期,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加强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明察暗访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关键节点的治理带动日常风气的持续好转,又要有效破解新形势下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中央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的问题。强化从严管理的硬约束,加强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等“为官不为”行为的专项整治,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提振干部精气神。

    五、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干部创新创业活力

    12.旗帜鲜明地以实干至上行动至上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为杭州促发展、为人民谋幸福”作为前提,大力弘扬G20服务精神,落实顾大局、守纪律、敢担当、善作为的要求。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不拘一格选贤任能,既要用敢闯敢干、动真碰硬的“狮子型”干部,也要用扎根基层、埋头实干的“老黄牛型”干部;既要用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领头雁”干部,也要用术业有专攻的“专尖高”干部。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注重从具有基层领导经历特别是下一级党政正职经历的领导干部中选拔党政正职。领导班子配备坚持结构服从功能,优化年龄、知识、专业、能力、性别结构,合理配备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做到以事择人、依岗选人、人岗相适,增强班子整体功能,提高团队战斗力。

    13.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各级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资格关、条件关、程序关、纪律关。规范干部选任程序,防止随意变通、程序空转。深入考察考核,推行“考察十问”。把考察识别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健全完善月报季访、季报五访等制度。强化分析研判,综合运用干部考核、考察、巡视、审计等工作成果,精准识人察人,防止唯票、唯分、唯生产总值、唯年龄取人,提升选任工作科学化水平。强化选人用人监督,结合巡视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完善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审查、全程纪实、“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筑牢防止干部“带病提拔”防火墙。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观念,探索打破隐形台阶举措。动真格调整不适宜不胜任现职干部。

    14.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紧扣“十三五”规划、城市国际化等战略布局,用好“杭商学堂”、“518”培训、赴港实习交流等载体和高等院校资源,加强新常态新理念培训,培育国际视野、战略思维,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善于把握大局大势的能力,善于驾驭城市国际化的能力,善于发现和抓住发展增长点的能力,善于把握风险点的能力,善于破解难题的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克服本领恐慌,做到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注重领导班子专业匹配度,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跨部门交流,畅通社会优秀人才进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高等院校渠道,提升领导班子专业化水平。

    六、坚持从严管理监督执纪,保持清正廉洁本色

    15.健全权力运行监管和风险防控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推进“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严格党政主要负责人合作共事制度,加强个别酝酿环节流程管理,完善全程纪实、末位表态、留痕管理、清单管理等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决策事项终身负责制度,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抓好责任倒查、纠错纠偏等工作。加强重点监督,突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公款竞争性存放等制度,健全完善“五不直接分管”、分级授权等工作机制,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深入推进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公开,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着力防范人、财、物管理方面的利益冲突,规范执行环节权力运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加强监察委员会建设,建立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等工作要求的机制制度,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16.加强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建立健全在市委领导下,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落实谈心谈话、专项约谈制度,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访调查、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提醒函询诫勉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建立领导干部定期听取党员群众批评建议制度,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按规定程序表达意见渠道。推进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加强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依法监督,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审计机关的依法审计监督,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

    17.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纪律教育和约束,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建设廉洁政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制度防线。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上述三种情况同时具备的,更是重中之重,必须严肃查处。对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和问题反映,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准隐瞒不报、拖延不办。提倡实名举报,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

    七、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

    18.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落实抓干部队伍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打造勇立潮头铁军排头兵的要求,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以上率下、身体力行,严格履行抓班子带队伍职责,带头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加强党内监督,带头抓班子队伍,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工范围和分管领域的干部队伍建设负直接责任,要严格落实“双岗双责”,做到管业务与抓队伍相统一。完善党建责任综合绩效模式,全面推行党建报表、“双百分制”考核等工作,层层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以及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主动担责,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加强对党委(党组)抓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的考核督察,将其纳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重要依据。党委(党组)书记要定期向上级党委报告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9.健全关爱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容错免责、容疑免压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想干事、能干事、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爱干部,推行“向组织说说心里话”,开展干部心理健康促进工作,落实健康体检、带薪年休假和职工疗养制度。实施基层干部队伍激励计划,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以及乡镇干部经济待遇一般高于县级机关同职级干部20%以上、乡镇(街道)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提高到20%等关爱举措。

    20.培育党内政治文化。大力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价值观,让严肃规范的党内政治生活成为党员干部心灵深处的追求。旗帜鲜明地抵制和坚决清除“潜规则”“关系网”“逆淘汰”等严重混淆是与非、公与私、真与假的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企业交往,积极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加强中华传统优秀文化教育,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引导领导干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以优良的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来源:杭州日报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姜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