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淳安县委关于践行“四个人”要求锻造勇立潮头铁军排头兵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1.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推动“四个人”要求在淳安生动实践、生根发展。

总体目标: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各级党代会和全会精神,以落实“四个人”要求为总纲,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争做“发展带头人、新风示范人、和谐引领人、群众贴心人”,致力锻造“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勇立潮头铁军排头兵。

二、争当发展带头人,凝心聚力建设康美千岛湖

2.提升发展理念。

3.增进发展能力。

4.激发发展干劲。

5.争当发展标杆。

三、争当新风示范人,造浓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6.建设清正党风。

7.营造清廉政风。

8.醇化清明社风。

9.涵养清白家风。

四、争当和谐引领人,推进团结民主、政通人和

10.团结活泼讲和谐。

11.发扬民主促和谐。

12.立足岗位展和谐。

13.维护平安保和谐。

五、争当群众贴心人,实现民得实惠、党得民心

14.善听民声知实情。

15.善解民忧出实招。

16.善谋民利见实效。

17.善润民心重品德。

六、组织保障

18.强化责任落实。

19.加大考核督察。

20.造浓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