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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詹梦媛 陆巧云
近日,淳安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有关线索反映,龙游和建德等地有两家水厂生产销售的饮用水涉嫌侵犯“千岛湖”注册商标,且存在产品多次被市场监管部门抽检不合格的情况。该局立即成立打假维权组,分成两队同时奔赴建德和龙游涉案水厂。在两地涉案水厂现场,执法人员均发现仓库堆放着大量桶装“千岛湖佳源”包装饮用水和印有“千岛湖佳源”的标签、封口。经初步核查,涉案水厂使用的“千岛湖佳源”注册商标已于2019年12月11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无效宣告,并于2020年5月对该注册商标宣告无效予以公告。建德龙游两地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水厂立即停止生产和装车行为,并将涉案产品和标签实施扣押。目前,上述案件由涉案水厂的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办理。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商标侵权问题,持续开展“打击假冒伪劣 营造诚信氛围”的专项行动,着力保护企业品牌,维护企业声誉。对外地企业或个人侵犯我县企业品牌权益的行为,同样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曾多次联合相关单位跨地区打假维权,为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商业声誉保驾护航。
该局提醒广大生产经营单位,我县正争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各企业要牢牢树立诚信意识,自觉维护市场秩序,行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营造舒心放心的消费环境。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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