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形成严密的部门联动网络
发布时间:2008-04-08

  安全监管――形成严密的部门联动网络

  (一)强化交通安全源头管理。一是严把驾驶人考试和车辆检验关。公安交警部门投资50多万元,新建了摩托车标准化考试场地,严格摩托车考试发证。同时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车辆检验、发牌办证等程序。交通运管部门加强对培训学校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检查和指导,保障驾驶员培训质量。二是加大对客运企业和危化品运输企业的监管。公安、交通、安监等加强对全县客运企业和危化品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存在问题,并限期整改。交通运管部门认真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组织开展客运、危化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全员培训教育。公安交警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全县8家经处罚不改的客运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共13人进行处罚,有力地打击了客运超员违法现象。四是对重点驾驶人实行一车一档户籍化管理制度。公安交警部门对全县客运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及驾驶人,实行户籍化管理措施,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检查,确保重点车辆的安全。

  (二)强化重点路段和时段的管理。一是为认真做好春运期间三级以下公路限时通行管理,确保春运行车安全,县政府在春运前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三级以下公路客运车辆限时通行工作的通知》,在全县三级以下公路22时至次日6时禁止通行的道路设立市级卡点一处,县级卡点3处,乡镇卡点34个,由各职能部门和乡镇派人值守,禁止七座以上营运客车通行。二是全力做好“五一”、“十一”和“秀水节”等大型节假日的交通安全保卫工作。针对黄金周大量旅游车辆进入千岛湖镇城区,造成城区道路交通拥挤的实际,县委、县政府及时研究,启动城区公交换乘中心,调集12辆公交车免费接送游客,有效缓解了城区交通压力。三是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县综治委组织开展了全县农村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并把整治成效作为创平安乡镇的重要考核内容。各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积极行动,结合本辖区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整治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四是农机警务室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入乡村道路开展拖拉机违法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超载、车辆不良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有效遏制拖拉机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路面行车秩序管控。一是公安交警部门认真落实“主动警务”理念,积极开展“平安”、“兰盾”系列行动和“奋战七十天,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统一行动及酒后驾驶专项行动等交通安全整治活动,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据统计,2007年度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5552起,拘留136人,吊销驾驶证25本,暂扣驾驶证12本,有力震慑了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开展营运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的专项整治,防止群死群伤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公安交警部门始终把“控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来抓,加强对客运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管控,从严查处客车超员、超速、违法超车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针对我省泰顺、上虞等地相继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县政府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县交通运管部门联合开展了营运客车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加强行业监管、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严查超员、超速、站外组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有力促进了重点车辆的行车安全。三是加强千岛湖镇城区道路秩序管理。公安交警部门按照“城区保畅通”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积极调整城区勤务方案,强化城区秩序管理,努力缓解城区两难问题。同时与交通、城管、工商等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整治影响城区通行秩序的车辆乱停乱放、摆摊设点、违法占用道路经营等问题,净化了交通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