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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的停用
发布时间:2008-06-07
驾驶证的停用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
12分的,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为期7天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和考试。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依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来源: 作者: 编辑:q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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