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发布时间:2008-06-07

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一、办理地点
    (一)使(领)馆、外籍号牌机动车到车辆管理所办理。
    (二)其他机动车到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所地址所属车辆管理所办理。 
    二、办理时限
    (一)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的,自受理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收费
    汽车反光号牌收取100元/副,摩托车反光号牌收取70元/副,挂车反光号牌收取50元/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反光号牌收取40元/副,补领号牌专用固封装置收取1元/个,机动车临时号牌收取5元/张,机动车行驶证收取15元/本。
    四、提交的资料
    (一)《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机动车号牌辨认不清的或丢失一面号牌的应将原号牌交回。
    (四)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的,还需提交机动车标准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