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交警树立“四种意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发布时间:2008-06-16

淳安交警树立“四种意识”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在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中,淳安县交警大队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拳整治的同时,要求民警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四种意识”即;一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对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充分体现人性化管理;二要强化科技设备采集证据;使受到处罚的违法人的心服口服,避免投诉、复议案件发生;三要树立社会效果和执法效果统一的意识,在对违法行为人处罚的同时,要进行宣传教育,使其意识到自已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四要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法制意识,民警在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时,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做到运用法律准确、执行程序合法,树立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通讯员:郭仁娣 责任编辑:王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