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公安局关于宏山龙门隧道施工改造期间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发布时间:2008-07-22

淳安县公安局关于宏山龙门隧道施工改造期间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经县政府批准,2008年7月23日至9月20日,对龙门隧道进行整体改造。为确保施工改造期间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该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现通告如下:

  1、2008年7月23日、7月24日每天22时至次日5时,因龙门隧道内搭建修缮设施,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过往车辆一律从新安东路和新安北路绕道行驶。

  2、2008年7月23日至2008年9月20日(除交通管制时间外),禁止车身高大于3.8米和车身宽大于3.8米的大型车辆通行,请各过往大型车辆绕道行驶。

  3、施工改造期间,驶入龙门隧道内通行的车辆请自觉保持行驶间距,行驶车速必须小于每小时15公里。

  望广大驾驶人、市民积极配合,服从交警和现场管理人员指挥。

  特此通告

                    淳安县公安局

                     2008年7月23日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