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执法 责无旁贷
发布时间:2008-11-26

严格执法 责无旁贷

  严格执法是我县特殊的道路交通环境下保安全的根本要求。大家都知道,我县是集山区、库区、边区于一身的欠发达县,全县道路大多依山傍水而建,在已通车的2300余公里的道路里程中,有80%左右的道路为临水临崖路段,路窄弯多,安全设施不全,行车危险性大,稍有不慎,就会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自1987年交警大队成立以来,全县共发生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6起,死亡90人,伤106人,事故后果非常严重,影响巨大。特别是2004年的“1.17”特大交通事故,死亡12人,伤23人,驾驶员违反夜间禁止通行规定,且疲劳驾驶,客车开到路外后才惊醒,但为时已晚;2006年的“1.31”特大交通事故,死亡6人,死者包括驾驶员方某的父亲、妻子和女儿,真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方某本来是杭州市郊区的上门女婿,每年收入近20余万,生活相当不错,但由于醉酒驾驶翻入水库,不仅害了亲人,自己也因交通肇事罪被判了4年,如今是什么也没了。正因为我县的特殊交通环境,所以被省、市列为特大交通事故的“高危区”。尽管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县道路交通安保工程建设有很大提高,安全行车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受财力的限制,安保设施还不完善,特别是农村康庄工程,安保设施更加缺乏,且一时难以改变,因此就决定了我们必须加强交通管理工作,加大对超员超载、超速、拖拉机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容易引发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违法的管控和查处力度,以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严格执法是我县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下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客观需要。2007年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057起,死亡28人,伤128人,与2006年相比,事故起数上升40.99%;今年1-11月份全县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82起,与去年同期对比,事故起数上升30.38%。从这两个数据可以看出,我县当前道路交通事故正处于大幅上升期,安全形势非常严峻,预防事故压力巨大。据统计,这些发生的事故中,因驾驶人违法而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70%以上,因此加强对驾驶人群体的教育管理,是我们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持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的根本出路。从严查处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压缩违法的时空,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是我们当前管理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最有力的手段和必要的措施。

  严格执法是我县“以湖兴县”战略顺利实施的必然要求。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道路交通管理“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其中一个加强就是加强路面行车秩序管理,要求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要屯兵路面,调整勤务,加大对路面巡逻管控力度,从严查处无证驾驶、超员超速、违法超车、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拖拉机载人,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努力保持路面行车秩序良好。县委县政府提出“以湖兴县”战略,迫切需要全县有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如果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伤亡事故多发,势必会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不利。因此,可以说,交警的从严管理,严格执法,保持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不仅是省、市的要求,也是我县创建“平安千岛湖”、实施“以湖兴县”战略的必然要求。

  我县道路交通违法现象突出,严格执法是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需要。

  由于部分人交通安全法制观念淡薄,守法意识不强,交通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交通安全隐患突出。如广大农村地区,无牌无证驾驶二轮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超员超载、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城区的违法停车、闯红灯、超速行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超车、调头等违法大量存在,破坏了我们正常的交通秩序,影响城市形象和他人的正常通行和安全,有的甚至引发重大伤亡事故。这些违法如不进行管理,不从严查处,那么我们的交通秩序会是什么样?又哪来的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我想可能连基本的畅通都难保证,人民群众肯定不会答应,也不可能满意的!所以我们必须对这些违法进行从严打击,才能保障多数人的权益,才能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真诚呼吁

  严格执法,责无旁贷。但有句俗话说“法不责众”,要真正实现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目标,离不开全社会对我们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离不开广大交通参与人自觉行动。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变革期、经济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冲突加剧,极易形成对立情绪。而交警每天上路执勤,与群众面对面接触,为维护交通秩序,势必会处理部分人,往往会处在风口浪尖,成为部分人发泄和攻击的对象。近年来大量反管理案件的发生,也充分说明我们交警执法所面临的不利局面。在此真诚地呼吁全县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交警执法工作多些理解和支持,因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是我们大家共同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