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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十二森林消防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1-14

关于做好第二十二森林消防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16 20:37:01 来自:威坪镇


各村两委:

为切实做好第二十二个森林防火期的森林防火工作,认真贯彻全国、省、市、县秋冬季森林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消防工作,全面提高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切实加强林区野外用火的管理,杜绝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责任意识

进入森林防火期,林区防火是第一件大事,森林火灾严重危害森林资源,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森林消防工作既是一项社会工作,也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政治工作。村主要领导要提高森林防火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森林防火工作常抓不懈的思想,明确责任人,做到村领导干部亲自抓落实、部署到位,抓薄弱环节,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管理职责,积极努力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出现森林火情时,各村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扑救,确保人员安全,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的森林消防氛围

严格控制林区野外用火,消除火灾隐患,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因此,要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贯穿到整个森林防火工作中去,要结合本村实际召开会议,利用村广播,张贴公告标语等形式,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群众和扑火队员安全避火,自防自救以及应对火灾突发情况的能力,从而营造浓厚的森林消防氛围,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森林消防意识。

三、严格监督,管住火源,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森林消防工作重点在基层,加强对村级专职巡山护林员的监管工作,切实落实巡山护林员在野外火源管理中的责任,抓好“重点时期、重点地区、重点对象”的监管工作,督促村护林员对森林火灾多发、易发地区加大巡查密度,实行严防死守,对老、痴、呆、傻、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要严加防范。

四、加强值班,建立健全防火值班制度

在森林防火期,村要建立森林防火值班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防止出现脱岗、漏岗现象,高火险天气实行领导带班制度,按规定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同时,村主要领导和护林员要确保电话、手机等信息畅通,镇政府将组织力量对各村进行不定期的抽督察,发现问题按《护林员考核办法》予以扣分。

五、依法治火,严肃查处

对已发生森林火灾及火警时要及时查明原因,明确责任,严厉惩处,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对因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对灾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时机;对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造成重大森林火灾的要严肃追究相关村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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