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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威坪镇2009年度综治、信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09

关于印发《威坪镇2009年度综治、信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驻镇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障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市、县政法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2009年威坪镇综治、信访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威坪镇2009年度综治、信访工作实施意见》

2、威坪镇2009年度信访、综治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

                                  

 

中共威坪镇委员会

                                          威坪镇人民政府

                                        00九年三月十八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综治委  

 

1

威坪镇2009年度综治、信访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2009县政法综治暨信访工作会议及县委【20083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和“12345”工作的意见》等精神,巩固和提高“平安威坪”创建活动成果,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确保镇党委、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经研究决定,特制定2009年威坪镇综治信访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题

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按照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建设“平安威坪”、“和谐威坪”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紧扣“走近矛盾解难题、夯实基础促和谐”这一主题,以“基层基础年”建设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工作站、信访室建设和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平安创建”活动,认真解决群众诉求,为维护全镇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工业兴镇、农业强镇、商旅活镇、环境立镇”总目标的实现提供稳定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任务目标与具体措施

2009年是我国喜事多(建国60周年、西藏和平解放50周年、澳门回归10周年、全国各级“两会”),大事多(“六四”政治风波20周年,处理“法轮功”问题10周年,国际金融风暴引发的各种社会压力等),可以讲又是一个不平凡的一年。今年的综治信访建设工作方向,要在借鉴前几年特别是2008年的基础上,重点落实“什么突出抓什么”这一方针,严格按照综治信访责任书和平安建设标准,以“基层基础年”建设活动为契机,抓好组织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措施,落实责任追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整合职能力量,加强督促检查,增强处置各种社会矛盾的综合能力,使我镇今年真正实现“零进京、零群访;赴县以上的人访与信访明显减少努力减少重复访、越级访和非正常上访、信访总量明显下降;党员干部违纪行为明显减少”这个工作目标。使全镇97%的村达到平安建设标准,全面巩固和提高“平安威坪”建设工作水平。

为保证目标任务的实现,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下移工作重心,实地及时“一线”解决矛盾纠纷。

1、围绕“走近矛盾解难题,夯实基础促和谐”这一主题,明确村两委主要领导是解决本村矛盾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实施联村干部包村制,联村干部对所联村的矛盾纠纷、信访等问题负总责,必须对所联村的矛盾纠纷与信访的问题及稳控对象的动向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并及时主动地会同村主要干部给予处理,各联村干部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保证“小事不出村”。

2、对村调委会和联村干部调处不成功的矛盾纠纷,在做好稳定工作的同时,联村干部应及时与片长取得联系,由片长视情况组织力量参与调解,片上仍不能调处成功的,村、片应将具体的矛盾纠纷情况形成书面处理意见报综治工作中心,再由综治工作中心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会诊联调,保证“大事不出镇”。

3、继续扎实推进领导“约访”、“周接访”和到村“下访”工作。党委政府每月组织一次领导干部接访活动,由相关领导带队,组织镇综治办和镇纪委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到村“下访”或“约访”的方式,对一些疑难纠纷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面对面地给相关群众作出解释或及时解决。对“约访”、“周接访”和“下访”的内容,综治工作中心要落实专人负责登记,并按领导批办意见及时抓好落实,确保各类接访工作落到实处,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证“矛盾不上交”。

(二)以抓基础、抓稳控为重点,确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1、抓基础。目的是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抓基础,首先是抓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村级综治工作站和镇村信访网络的建设,真正形成以村主要干部为主的维稳防线和调解组织,进一步规范综治工作中心的运作,真正形成村、片、综治工作中心联动、联治、联调的格局。其次是抓村、镇干部的素质能力。每季组织村、镇干部召开一次综治信访工作会议,以会代训,不断提高干部素质,这是一种“清源固本”的办法,以适应矛盾多发期,村、镇干部能够解决更多的实际问题。第三是抓机制创新。每月由党委副书记吴韶建同志牵头组织镇综治办、镇纪委、派出所、片司法所、威坪法庭、林业站、土管所、各片片长召开一次综治信访例会,分析稳定形势和重大疑难纠纷的联调工作,联合力量,互通信息,推动工作。在“以奖代补”的基础上,加强对村主要领导的维稳考核,每月通报各村矛盾纠纷的调处及信访情况,将倒数三名村列入重点整治村,及时制定整改意见,挂牌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直到整改到位。对出现进京访、赴省市群访及中央综治委《一票否决权制规定》八种情形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2、抓稳控。

1)最大限度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从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关注民生这一高度,疏通群众到村来镇的诉求渠道,到村的群众意见,村主要干部要及时给予答复或处理,注重通过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这些民主方式,解决或处理村内事务。来镇的人访或信访,镇信访室要热情接待及时登记,根据领导指示,分类交办,使初信、初访以最好的态度、最快的速度,最满意的程度让信访对象了事息访。

2)预防和有效处置群体性事件。村及单位主要领导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关注本村的稳定态势,对由于政策落实、村务管理、劳资纠纷等而引起的一些群众议论及动态要密切关注,发现苗头在及时向联村联企干部汇报的同时做好群众的劝访工作,要冲在第一线,坚决防止矛盾激化。

3)特殊时期采取特别手段。在敏感时期对特定的对象进行重点盯防,按照县维稳办的会议精神,根据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对重点对象盯防,防止进京、赴省、到市、去县和群访事件的发生。对一些无理诉求,特别是一些被人利用、非法聚众上访,严重影响正当信访秩序的行为以及冲击国家工作机关,扰乱工作秩序,借机闹事的违法分子要依法处置,严厉打击。

(三)着重落实“四个必须,四个必到”,真正使我镇综治信访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综治信访工作的实质之一是“解决问题”,为有效防止各层级、各职能部门推诿、扯皮,因而导致事态扩大、矛盾激化的情况发生,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四个必须,四个必到”。

1、一般矛盾纠纷、到村信访,必须化解处理在村内。村主要领导在调处和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必到。

2、复杂矛盾纠纷、到镇信访或市县转镇的信访,必须化解处理在工作片内,联村干部、片长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干部在调处纠纷或处理信访过程中必到。

3、重大疑难纠纷、重大信访,必须化解在综治工作中心,包案领导,综治专干,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调处纠纷或处理信访过程中必到。

4、特殊敏感时期,必须按情况有针对性的措施,遇突发事件时,相关各级负责人必到。

“四个必须,四个必到”是加强各级负责人责任的重要举措,村、片、综治工作中心及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本单位矛盾纠纷的调处及信访工作,各单位的执行情况,镇党委、政府将按照综治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四)规范矛盾纠纷调处和信访案件处理秩序。

要建立健全综治信访工作机制,按照“信息联通、力量联合、工作联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和信访案件交办制,实行分级、分片、分类办理,强化督查,建立健全镇、村、部门联动的综治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矛盾纠纷问题和信访案件排查化解机制,综治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和综治信访督查工作机制。

(五)积极开展有关创建工作。

要积极开展平安威坪、平安村、无邪教村、无毒村(社区)、信访“三无”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各村“两委”要高度重视,把开展争创工作作为“走近矛盾解难题、夯实基础促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将争创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实现有关综治信访工作的各类创建目标的村(社区),镇党委、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实行综治信访工作目标管理,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

严格执行综治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对综治信访工作实行单项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综治信访工作一年考核一次,镇财政将单列资金用于考核,考核工作由镇综治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考核结果先后报镇综治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镇党委会议通过后兑现奖惩。镇干部考核与联村、联片、联线相结合;综治、信访干部考核与本职工作相结合。

 

 

 


2

威坪镇2009年度信访、综治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序号

目标要求

扣分标准

应扣分

访

(一)

组织

网络

建设

1

综治工作台帐齐全。

工作台帐内容缺一处扣1分。

 

2

每季度两委班子研究部署综治、信访工作,每年不少于四次。

每少一次扣1分(以会议记录为准)。

 

3

综治组织网络健全。(领导机构、办事机构、人员落实)

缺一项扣1分。

 

4

综治工作人员报酬落实。(考核奖惩机制)

无考核奖惩机制扣1分,报酬未落实扣2分。

 

5

积极参加镇综治调解会议及培训。

每缺一人次扣1分。

 

(二)

访

访

 

6

零进京。

发生一起到京集体访、个人访,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7

零群访。

发生一起到市、省集体访(5人以上),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到市、省个体访每次扣2分;重复访或非正常访加倍扣分。

 

8

到县集体访、个体访明显减少。

①集体访,每批510人扣2分;1120人扣3分;21人以上每批扣5分;31人以上每批扣10分。个体访每次扣1分,重复访或非正常访加倍扣分。

②对去县集体访发生后,能及时劝返进行有效化解和稳控,该批次集体访没有再次去县到市上省赴京上访的,该批次集体访按50%扣分。

 

9

切实做好预防与化解工作,减少到镇上访。

3人以上集体访按下列情形扣分:a、村里没有事前信息报告的,每次扣1分;b、因矛盾纠纷未经村里调处或调处不力而引发上访的,每次扣1分;c、村主要领导未及时亲临现场劝返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造成不良印象或严重后果的,每次扣2分。

②因村里矛盾纠纷未经村里调处或调处不力而引发到镇个体访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

 

 

威坪镇2009年度信访、综治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序号

目标要求

扣分标准

应扣分

访

(三)

信访件

 

 

10

规范信访交办程序,提高初信处理质量,减少重复访。

交办的信访件、电,未按时调查处理反馈的每件扣1分;催促仍未反馈的每件扣2分,提高群众初信的办结满意率,减少重复信访电,对同一信访事项处理不彻底,交办二次的,每件扣1分,交办三次的扣2分。

②本村全年累计信访电件10件(重复件除外)以上扣2分。

 

(四)

信访、综治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11

按要求及时上报矛盾纠纷月排查情况。

未按时上报或未排查各扣1分。要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准确度,如果发生不在责任单位上报范围内的集体访,该批次集体访加扣1.

 

(五)

重点时期信访维稳工作

12

在重大政治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对上级交办的不稳定因素和重点信访问题,实行村、镇领导包案处理,并实行挂帐督办。

凡到期不能解决或不按要求写出书面处理进展情况的,每件扣5分。因工作不力引起失控上访并造成被上级通报批评或重大负面影响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

 

 

(六)

 

13

无邪教组织和参加邪教人员,积极开展“无邪教村” 创建活动。

未按要求开展“无邪教村” 创建活动,缺一项扣1分;有邪教活动并被查处的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每次扣10分;

 

14

无群体性到镇滋事、闹事事件,无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纠纷。

3--10人(不含3人)群体到镇滋事、闹事扰乱政府正常工作秩序,每起扣5分,11―20人每起扣10分,21人以上每起扣15分,发生影响社会稳定(涉及10人以上群体或三个(含三个)利益群体以上)的矛盾纠纷每起扣5分。

 

15

无中央综治委《一票否决权制规定》的八种情形。

发生情形之一的一票否决。

 

16

扎实开展法治、安全宣传活动。

在综治宣传月,五、五普法活动,禁毒宣传月等重要宣传期间,未按规定完成宣传任务,每次扣2分。

 

威坪镇2009年度信访、综治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

序号

目标要求

扣分标准

应扣分

访

(七)

 

17

主动配合,协助镇综治办和政法机构办案工作。

不协助或配合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每起扣2分,发生暴力妨碍公务等事件的扣3分。

 

18

无“命案”、“五类”及“两抢”等刑事案件及其他刑事案件发生。

每发生一起“命案”扣4分;每发生一起“五类”、“两抢”案件扣2分;其他刑事案件每起扣1分,未成年人犯罪加倍扣分。

 

19

积极开展“禁毒”、“禁赌”工作和“无毒社区”、“无毒家庭”创建活动、无毒品源种植。

未开展“无毒社区”“无毒家庭”创建活动各扣1分;赌博被查处其窝点所在村或单位的每次扣2分。

 

20

做好巡防工作。

未按要求巡防扣1分,因巡防工作不力造成治安案件的每起扣2分。

 

21

配合做好矫正、归正人员帮教工作。

矫正、归正人员信息不清扣1分,出现矫正、归正人员重新犯罪每人次扣2分。

 

22

及时妥善调处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矛盾纠纷村、联村干部、工作片未能调处上交至综治工作中心,有书面处理意见的村、联村干部、片长各扣1分,无处理意见的各扣2分(已引导诉讼并被法院受理的除外),加剧或激化矛盾纠纷的相关人员加倍扣分。

 

23

认真落实“四个必须、四个必到”。

未落实好的相关人员每次扣2分。

 

24

积极主动处置与自身利益有关的矛盾纠纷。

不积极主动处置扣1分,造成矛盾纠纷升级扣2分,转为诉讼成被告的扣3分,“民转刑”扣4分(只限于本辖区内镇、村干部及家属在纠纷中被认定为矛盾事由不充分状态)

 

 

威坪镇2009年度综治、信访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

(九)

 

1全年未出现到镇以上单位人访、信访、电访以及无矛盾纠纷上交镇综治工作中心的,年终一次性加10分;

2、处置突发事件有力,及时制止事态扩大或对群访信息及时准确并及时有效劝访视情况加2―10分;

3、敏感时期,积极配合工作,重点稳控对象未出现人访等问题视情况加1―5分;

4、对上级交办的挂牌督办的疑难矛盾纠纷及信访件,能有效化解的,每件信访件酌情加1―5分。

(十)

 

1、考核基础分为100分;

2、考核对象:联村干部、业务干部、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3、考核奖金标准及计奖方式:  1000人口以下的村基本奖500元,1001―1500人口的村基本奖600元,1501人口以上的村基本奖700元。

②正、副片长按本片联村干部(正岗)的平均数×1.2系数计奖。

③综治专干按全镇正、副片长的平均数×1.2系数计奖。

④副岗按本村联村(正岗)的80%计奖。

⑤业务干部按全镇联村干部的平均数计奖。

⑥联村干部(正岗)按所联村得分计发奖金,联两个村的联村干部按两个村的总人口基数计奖。

⑦计奖方式:A、村干部:考核奖金=(所在村奖金标准-被扣分×5/分)+附加分×5/分。

B、镇干部:考核奖金=(所联村奖金标准-被扣分×5/分)×系数+附加分×5/分。

4、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吴韶建  副组长:周觉来、郑富财、徐建社  成员:江河平、江秋生、吕先法、严国春、徐毅鹏、吕仙梅、管海波、王圣祥、王炳生。下设办公室,主任:江河平  成员:吕先法、江秋生、朱家友、徐礼华

5、考核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考核细则,将各村的信访、矛盾纠纷调处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年终考核结果报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后兑现。

注:考核总分×20% 计入全镇村、镇干部员年终目标考核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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