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微笑做一名有“艺术”的交警
发布时间:2009-07-16

学会微笑做一名有“艺术”的交警

   群众工作是我们的基础工作,也是我们的中心工作,群众工作的满意率直接关系到公安工作的好坏,关系到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因此,我们要学会与群众多交流、勤交流、深交流,把与群众交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下去。
    一句话说得人笑,一句话说得人跳。同样的事用不同的话说出来,给人的感觉绝对不同, 越是关键时候越需要我们讲究执法的艺术性。一次,一位驾驶员因交通违法被执勤民警处罚,他感觉在本地被罚很没面子,夫妻双方站在一旁骂骂咧咧,根本不听民警的解释工作,嘴里一味地说到:“为什么就抓我们的车,路上那么多的违法车辆你们都不抓”.此时,一位老同志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亲切地笑道:“兄弟啊,怎么了?不就罚了钱吗,这有什么难看的,人家只会说你棍气,支持我们的工作。大家都是好朋友,今天,就当你请我吃了顿饭,哪天,我再请你喝酒。”那人听了笑了起来。
    在处理交通违法过程中,常常会有驾驶员指责说:为什么你光处理我而不查那辆车?其实,驾驶员的这种心态很正常。无论什么人,都希望被公平对待,这就需要我们这些执法者去做耐心细致的解说工作。一次,一位违法驾驶员站在收费站外发火,提出了这个问题,我对他说:“师傅,我们有我们的工作规范,路面上不允许双向查车,再说,我们查了你的车却不及时处理,又去干其他事,你会不会有意见?刚才,你还说你要赶时间上班,我们不能耽误你的时间啊。”,那人听后楞了一下,转头接受了处理。
    执法者与执法对象是矛盾的统一体,交通警察的工作职责是保平安、保畅通,为社会、民众创造一个高效流畅的交通环境。车辆单位及驾驶员在道路上运行,普通百姓的住与行,同样需要一个高效流畅的交通环境,但由于所处的位置不同,思考问题的角度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和谐的前提是理解,而理解的前提则是矛盾双方多角度的接触、深层次的沟通。单纯的行政处罚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味的处罚,反而容易引起驾驶员与交通警察的对立情绪,而没有驾驶人员密切配合,我们保平安、保畅通的工作目标也难以实现。路面执勤不仅要做到眼勤、腿勤,更要做到嘴勤,宣传法律法规,解说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以及行政处罚的必要性,让社会和群众理解我们保平安、保畅通的目标是一致的。
    笑脸是阳光,笑脸是春风,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交通警察在工作中一定要消除特权思想,不能高高在上俯视执法对象,那种 “你必须按照我所说的去做”、“你不听我的就是妨碍公务”等习惯性理念和做法必须立刻抛弃.我们应该时刻牢记,我们与驾驶员是道路交通的共建者,广大群众与驾驶员是我们的服务对象。在工作过程中,我们要学会说谢谢,学会说对不起,要学会如何说“不”,应该理解驾驶人被处罚后的不爽心理,要细心体察,懂得如何从不同角度去满足别人的自尊心与荣誉感。和谐社会需要真诚的语言,灿烂的笑脸。

中国交通安全信息网

信息发布:王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