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出台五条常态严管措施
发布时间:2009-08-21

交警部门出台五条常态严管措施

  8月7日浙江省公安厅出台了交通管理“五条常态严管措施”,措施发布起,全省范围内实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五条常态严管措施。

  据悉,五条常态严管措施包括严查酒后驾驶、严查超速行驶、严查多次交通违法行为、建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数据库、对客运企业车辆的定期巡检。

  “从发布之日起,全省交警部门将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治。针对夏季酒后驾驶情况突出,今起全省将开展酒后驾驶、醉酒驾驶集中整治。”据高速交警丁锡舰介绍,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查获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处罚后,一律抄送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除此之外,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速180公里以上、普通公路行驶时速135公里以上、机场高速时速150公里以上、城市道路行驶时速105公里以上以及公路营运客车超速(普通道路超过该路段实际最高限速)50%以上的违法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定期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依法一律予以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方小毅)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徐爱梅 杨约顺 徐满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