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公安局关于“五·一”期间千岛湖镇城区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0-04-28

  “五・一”期间,大量的旅游车辆将进入千岛湖镇城区,为维护千岛湖镇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五・一”期间在千岛湖镇城区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1、“五・一”期间禁止工程车、低速货车、大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千岛湖镇城区道路通行;

  2、为维护千岛湖镇城区的交通秩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交通流的具体情况,对部分道路和部分车辆实行交通管制。

  3、江滨公园、银裕宾馆门口二个站点公交车停止上下客。

  4、进入管制区的旅游车辆要服从交警现场指挥,遵守交通分流规定,停入指定的停车场地。

  希广大驾驶人、市民积极配合,服从交警现场指挥。

  特此通告。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