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0-05-20

  为确保考生在中高考期间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从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二十二时至六月十五日十七时止为中高考禁噪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建设工程在考生午休时间(12�00~13�30)和晚自习及休息时间(19�00至次日6�00)进行作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特殊情况确需夜间作业的,必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

  二、禁止各类文化娱乐、餐饮等公共服务场所噪声超标排放。

  三、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四、严格控制在公共场所组织娱乐和集会等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活动。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城区禁鸣喇叭的规定。

  六、严格控制室内装修活动。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时至次日八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居民住宅的建筑物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七、在六月七日至六月九日高考考试时间和六月十四日至六月十五日中考考试时间,各考点周围禁止建筑工程作业和室内装修等其它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八、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从严处理。

  特此通告。

                淳安县环境保护局

                 淳安县公安局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噪声管理职能部门分工及公开电话》

编号

噪声分类

管理职能部门

公开电话

1

建设工程夜间施工噪声

环境保护局

12369

2

工业企业生产噪声

环境保护局

12369

3

交通噪声

公安交警部门

110

4

夜市、灯会、大型集会等活动噪声

公安局

110

5

高音喇叭噪声

学校高音喇叭噪声

所在学校

学校电话

商业经营中高音喇叭噪声

公安局

110

6

住宅装修及家用空调噪声

所在地物管、社区协调或公安局

社区电话或110

7

家庭电器、乐器、吵闹声、娱乐噪声

物管、社区协调或公安局处理

社区电话或110

8

商业经营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抽风机、发电机、水泵、空压机、音响噪声、夜间22时后歌舞娱乐等文化经营场所噪声

环境保护局

12369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叶青 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