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环湖北路(新玉丽宾馆-财政局)大修工程的施工需要,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施工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临时调整施工路段的交通组织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0年10月14日至2010年12月20日,环湖北路(新玉丽宾馆-财政局)实施半幅封闭,半幅施工。机动车在一侧剩余的2个机动车道双向通行。
二、非机动车辆和行人请在预留通道内通行。
请过往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依照施工区相关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特此通告。
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