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千岛湖城区灯控地段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预警信息
发布时间:2010-12-20

关于近期千岛湖城区灯控地段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预警信息

  近期,千岛湖城区灯控地段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呈上升态势,其中,机动车抢黄灯通行及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因素。而每一起事故的发生,对事发地段的道路交通通行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宁慢一分、不抢一秒”是很多驾驶人耳熟能详的一句话,但同时我们也看到,在灯控地段,很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不礼让行人、抢黄灯通行仍比比皆是,由此,事故也随之而来。

  一、2010年11月20日20时许,胡某驾驶轿车由新安东路往龙门路方向行驶,经宏山灯控地段左转弯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时与相对方向绿灯通行的由余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车受损、余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二、2010年12月3日6时许,方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移动公司往一家山水方向行驶,经明珠灯控地段时闯红灯行驶与右侧方向绿灯通行的由占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车受损、方某倒地受伤的交通事故。

  三、2010年12月7日17时许,徐某驾驶轿车行经新安大街十字路口路段,遇前方灯控黄灯闪烁时加速行驶左转弯,与左方向绿灯通行由孙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车受损、孙某倒地受伤的交通事故。

  为有效遏制事故多发,保障车辆、行人的安全有序通行,特发布预警信息: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驾驶人在红绿灯路段的遵章意识,不闯红灯,礼让行人,使“宁慢一分、不抢一秒”不仅耳熟能详,更能直达人心。

  二、目前,千岛湖城区的非机动车大部分无有效号牌,故非机动车闯红灯时无法利用拍照对其进行处罚。对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应加强直面管理和查处力度,发现、处理、教育应一以贯之,不以稍纵而形成隐患、不以善小而不对其为之。

  三、此外,如新安东路秀水城酒店前路段、阳光路全路段、南山大街全路段、新安东路城中湖前路段等城区部分重点地段的交通事故仍居高不下,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超车、不按规定会车、人行横道线前不减速慢行等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甚至重大事故发生的主因。下一阶段,上述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应严查严处,保障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