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公安局关于“五•一”期间千岛湖镇城区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1-04-28

淳安县公安局关于“五•一”期间千岛湖镇城区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五•一”期间,大量的旅游车辆将进入千岛湖镇城区,为维护千岛湖镇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五•一”期间(4月30日至5月2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千岛湖镇城区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五•一”期间禁止工程车、低速货车、1.25T(含)以上货运车辆(含农用车、拖拉机)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千岛湖镇城区道路通行。

  二、为维护千岛湖镇城区的交通秩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交通流的具体情况,对部分道路和部分车辆实行交通管制。

  三、江滨公园、银裕宾馆门口二个站点公交车停止上下客。

  四、进入管制区的旅游车辆要服从交警现场指挥,遵守交通分流规定,停入指定的停车场地。

  希广大驾驶人、市民积极配合,服从交警现场指挥。

  特此通告。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