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事故多发的预警
发布时间:2011-09-06

关于近期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事故多发的预警

  今年以来(截止6月30日)全县共发生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事故约2150起,其中死亡的交通事故 8起,死亡8人,伤人事故28起,受伤35人,简易交通事故约2119起。随着道路里程增加,各类车辆的增加,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

  一、近期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主要特点

  从近期全县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分析,有以下特点:

  (一)事故地点主要集中在各个道路路口

  全县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事故主要发生的路段为道路的交叉路口,尤其是城区道路改造,龙门路及新安北路单向通行,路口管理不到位、红绿灯设置未及时更改,车辆逆向强行通行,事故多发。

  (三)事故时间主要集中在早晨、傍晚上下班时段

  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事故发生时间看,早晨、傍晚时段相对高发,主要集中在早晨7时至8时、傍晚18时至20时,该类事故在该时段占每天接处警的34%。

  (四)事故形态主要为汽车类与摩托车、电动车之间

  全县发生汽车类与摩托车、电动车类事故平均每天发生13起,约占每天接处警总量的60%,特别要强调的,今年以来是死亡、伤人事故,全部为该类交通事故。

  (五)事故原因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存在违法突出

  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是违反禁令标志、酒后驾驶、超过核定载人数、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未参加第三者强制保险。

  (六)事故责任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全县发生涉及摩托车、电动车事故中,摩托车、电动车无事故责任的约占该类事故总量的比例很小。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同责、主责的比例依次增加。

  二、相关预防对策

  目前,摩托车、电动车事故将会有一定程度的上升,因此交警大队将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准备,有针对性地开展摩托车、电动车管控工作,提出以下预防对策:

  一是加强路面管控,严查摩托车、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城区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违法行为主要路口违反禁令标志、酒后驾驶、超过核定载人数、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未参加第三者强制保险等。各辖区中队要通过加强路口管理和路面巡逻,充分发挥上下班高峰时段路口执勤警力,严查路口违反禁令标志(闯红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巡逻人员做好劝导,劝导电动车行驶在道路的右侧,或靠路边行驶,形成严密的道路防控网络,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的管控,尤其是加大对辖区内事故多发路段的重点道路管控力度。

  二是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交警大队根据支队《关于开展大货车、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深入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律和特点,科学调整勤务,重点加强对交通流量大、秩序乱、事故多发路段的整治。随着天气转入夏季,摩托车、电动车兜风出行将逐渐增多,各类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也将随之增加,特别是驾驶摩托车不带安全头盔、酒后驾驶、无牌无证上路、摩托车、电动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辖区中队要形成道路交通严管高压态势,有针对性的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集中专项整治。

  三加强源头管理,提高车辆上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交警大队针对部分地区摩托车上牌上证率不高的特点,自行及时调整警力部署,加强对道路的管控,形成严管高压态势的基础上,同时向当地政府汇报,争取支持,充分发挥辖区交通安全工作站的力量,组织人员深入到辖区街道、城郊结合部、农村、企业、工地等,对无牌无证摩托车、电动车进行全面摸排,掌握详细底数,登记造册,督促车主及时办理车辆牌证。深入辖面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上牌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培训工作,符合条件的车辆予以上牌,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强制予以报废。联系驾陪学校上门为村民服务,开展驾驶技术培训,通过培训严格把关,提高驾驶技术,减少无证上路行驶现象。

  四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交警大队各中队要深入辖区主要集镇、中心村,针对性地就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的集中宣传行动,结合辖区近期发生的涉及摩托车、电动车典型事故案例,重点宣传无证无牌驾驶、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的危害后果。利用各种有效手段,深入浅出、形式多样的开展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主动办理牌证的自觉性。(余金成)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方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