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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威坪镇标志性雕塑创意设计方案的启事
发布时间:2012-07-23

  为树立威坪镇发展新形象,扩大影响力,提升知名度,努力打造具有丰富内涵、鲜明特色的威坪镇品牌,威坪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拟在新建广场处建设一座威坪镇标志性雕塑。今特向社会各界征集标志性雕塑创意设计方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作品总体要求

  标志性雕塑是一个地区文化含量和品位的高度浓缩。应征者要准确把握威坪的历史文化内涵、地域特色和发展定位,使应征作品紧扣时代脉搏,充分凸现威坪的独特魅力和新时期威坪人的精神风貌。

  二、设计基本要求

  1、应征作品要有明确的主题、内涵、精神,充分体现大气、向上、时尚的现代特色;

  2、作品要有浓郁的文化气质,做到构思新颖、创意独特,内涵丰富、寓意深刻;

  3、作品要有恰当的美术构成,线条简洁流畅、色调和谐自然,造型恢弘大方,具有昂扬向上的时代感、强烈的视觉冲击力、艺术感染力和浓郁的威坪人文韵味;

  4、作品风格、形式、材质不限。雕塑尺寸可到现场自定,也可参照平面图自定;

  5、参选作品不得违反各项法律法规。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和宗教歧视、影响社会和谐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媚俗内容。

  三、创意成果要求

  1、详细、清晰的标志性雕塑创意图或模型;

  2、整套标志性雕塑创意理念的文字释义;

  3、图样中颜色、形体、结构等各视觉元素的文字释义。

  四、应征作品的版权事项

  1、设计人(或团体)投稿后,即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对设计方案宣传及推荐实施等形式的权力。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2、设计人(或团体)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并依法享有著作权。设计人(或团体)必须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为首次发表并且必须保证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给主办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设计人(或团体)承担;

  3、作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与该作品有关的权利。所有参选者寄送的有关资料、文件及作品等概不退还,征集单位有权决定入围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入围者(或团体)对此无权干涉;

  4、凡参加本次雕塑的设计投稿人(或团体)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版权事项的约定。

  五、评审步骤

  1、评审形式:将组织专家评审团评审,请公证人员全程公证,以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公开;

  2、评审程序:应征作品经此次活动领导小组初审后,提交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最终结果在威坪乡镇在线网站上公布。

  六、奖金设置

  入围作品5件,每件奖金1000元人民币;入选作品1件,奖金5000元人民币。

  各设计团体(单位)或个人所获奖励金额的税金以及在参赛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理。

  七、征稿范围和时间

  征稿范围:凡符合法定公民、法人身份均可。欢迎各专业人士或专业团体参加。

  征稿时间:自征集活动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9月15日止,纸质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八、相关说明

  1、投稿方式以邮寄或面交为主,纸质作品请使用A3纸张绘制或彩色打印;电子文件请提供光盘,图片请使用jpg格式。

  2、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并在信封上标明“征标作品”字样;

  3、评选结果由威坪镇人民政府最终决定;

  4、得奖设计作品一旦支付奖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威坪镇人民政府所有;

  5、此次标志性雕塑创意设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威坪镇人民政府;

  6、投稿地址:淳安县威坪镇人民政府,邮编:311700,淳安县威坪镇人民政府 方勇 收,电话:057164891475,传真0571-64891959。电子邮箱:8343373001@163.com

 

                        威坪镇人民政府

                        201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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