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时如何正确使用灯光信号
发布时间:2013-08-21

行车时如何正确使用灯光信号

  夜间开车,大家最头痛的事情就是遇到远光灯一开到底的司机,这种会车时不切换灯光的行为在夜间开车过程中屡见不鲜,刺眼的远光不仅会晃得眼睛生疼,还严重影响视线,其实晚上在城区开车,大多数情况下路面都有不错的灯光照明,根本没有必要开远光灯。而在路面照明不是很理想的路段,远光灯一开到底更是诱发车祸的重要因素。

  然而,不管发生在白天或黑夜的事故,都有相当一部分是不懂得正确使用灯光信号导致的。最常见的例子便是行车时突然变道而不打转向灯,或是拐弯的同时才将转向灯打开,使得后面的车辆措手不及。因此,学会正确使用灯光信号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于灯光的使用有以下明确的规定,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将被扣罚1分,所以请司机朋友们正确使用你的车灯。

  一、夜间路灯开启期间,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

  二、转弯、变更车道、超车、掉头、靠边停车时应当提前100米至50米开启转向灯。

  三、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五、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六、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七、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作为一名司机,应时刻牢记只要一上路,你就与路上的其他司机及行人组成了一个移动的团队,当你错误地使用灯光,其他人无法看清路况时,就可能处于危险之中,而你也会因此不安全,轻者他人发生事故造成交通堵塞使你不能按时到达目的地,重者直接让你成为交通事故的一方。千万不要认为,打开所有的灯,把自己的前面照得很清楚就万事大吉了。你周围的人也会看得一清二楚吗?大家都看得清楚路况才是最重要的,请你换位思考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