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综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整改目标
发布时间:2014-12-09

县综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整改目标

     目标名称:部分红绿灯控不合理。

    整改目标:充分利用智能交通信号灯系统,通过调整交通信号灯时间和周期,最大限度提升城区路口交通的通行能力。

     完成情况:一、根据城区治堵方案,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汪新明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主持召开会议,布置城区治堵方案。通过主动参与,大队选拔,选择了一批素质精良、城区交通管理经验丰富的民警、协警作为信号灯配时小组的成员,并制定了《优化信号灯配时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定期对城区的交通信号灯配时及新建的交通信号灯配时开展讨论,确定配时方案。二、交警大队指挥室有专职信号灯配时技术员从事交通信号灯的配时工作,针对每天不同的交通流量,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交通拥堵。同时指挥室积极收集电话、网络、报纸、转办单等关于城区交通信号灯配时信息,了解不同群体的交通需求,特点是群众反映的意见,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一核对,逐一解决交通信号为配时不合理问题。三、今年来,交警大队对城区全部的交通信号灯及人行横道灯进行全面升级改造,解决了交通信号灯硬件与软件的不匹配引发信号错误问题,同时改造了人行横灯,不仅增加了交通安全宣传的功能,同时也增加了美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