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公安局关于“五•一”长假期间千岛湖城区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5-04-28

  今年五一小长假期间,大量的旅游车辆将进入千岛湖镇城区,为维护千岛湖镇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五一小长假期间(5月1日至5月3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千岛湖镇城区道路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日6时至22时,禁止工程车、低速货车、1.25T(含)以上货运车辆(含农用车、拖拉机)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千岛湖镇主城区道路通行。

  二、新老淳杨线交叉口、老淳杨线滨湖大道交叉口实施卡口,禁止机动车辆驶入,过境车辆往老淳杨线行驶。

  三、每日12时至19时,中心湖区旅游码头区域实施逆时针单向循环通行措施,客运码头至淳杨线新建路段由客运码头往淳杨线方向单向通行(公交车、大型客车除外)。新老淳杨线交叉口至宋家加油站路段由新老淳杨线交叉口往宋家加油站方向单向通行,在宋家加油站实施卡口,禁止机动车辆驶入(殡葬工作车辆除外),过往车辆往南山大街、南景路、梦姑路行驶。

  四、当主城区道路通行严重拥堵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时,在珍珠半岛灯控、明珠灯控、千岛湖大桥灯控路口实施卡口,禁止机动车辆进入主城区(公交车、大型客车除外)。

  五、当旅游码头停车场、城西停车场、梦姑路路边停车饱和后,在珍珠半岛灯控路口实施卡口,引导旅游车辆进入珍珠半岛旅游换乘中心或沿环湖北路、新安东路、景观大道、淳开线、千威线、05省道、昌文线进入乡村旅游景点。

  六、进入旅游码头以及换乘的车辆要服从民警和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交通引导规定,停入指定的停车场地。

  希望广大驾驶人、市民、游客积极配合,服从民警现场管理和指挥。

  特此通告。                                 

二0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