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意见评价整改之“加强对电动车违规行为的教育和管理”
发布时间:2016-01-04

社会意见评价整改之“加强对电动车违规行为的教育和管理”

[意见概要]:加强对电动车闯红灯、超速等违规行为的教育和管理

[整改目标]:在全县范围内对电动车闯红灯、超速等违规行为进行常态劝导和专项整治,全力预防和遏制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整改情况]:

    结合本县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的特点,一是加大对二类违法的整治力度,在打击数据上有很大幅度提高。于4月初启动电动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电动车 “闯红灯”、“逆向行驶”、“不走非机动车道”、“违法载人”、“电动三轮车闯禁”等五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1-12月,共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同比去年增长198%,查扣闯禁三轮电动车841辆。二是对电动车闯红灯的违法采取常态劝导和处罚双管齐下。三是在城区主要路口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对电动车闯红灯等行为进行劝导。从4月12日开始,每个星期二组织新领证驾驶人、记满12分驾驶人和志愿者,在城区主要路口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形成文明劝导常态化。四是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和交通宣传。全力预防和遏制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形势有了明显改善。

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