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意见评价整改
发布时间:2016-01-04

社会意见评价整改

(加强对城区乱停车管理,提高执法规范性、科学性)

[意见概要]:加强对城区乱停车管理,提高执法规范性、科学性。

[整改目标]:通过静态违法专项整治,规范路面停车秩序,加大对违法停车车辆的打击力度并实施常态化管理。

[整改情况]:

今年以来,交警大队结合我县国卫和文明县城复评工作。一是开展静态违法专项整治工作,采取视频抓拍与路面现场贴单双管齐下的方式,加大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整治力度。针对街面车辆乱停、乱放交警大队加大了街面电子监控的抓拍力度。同时联合城管、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以辖区违法停车较多的重点路段、消防通道、人行道斑马线为突破口,加强车辆乱停、乱放治理力度,清理车辆规范停靠及城区临时停车点位,进一步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今年以来,大队月均查处机动车静态违法8300余起。二是为缓解老旧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大队本着严抓严管、疏堵结合的原则,对主城区实行路段错时停车人性化管理,主、次干道每日管理时间为7:30―20:30,支小路每日管理时间为7:30―18:30;三是在城区主要路口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减少不文明行为。在4月份启动了“交通文明劝导”活动,规定每月分四批组织初学驾驶人和满分培训驾驶人参与“交通文明劝导”行动。做到“定时、定人、定岗”,长期坚持,扩大社会影响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文明交通行为活动中。五是对接主管部门,商讨农村进城客车的停靠点。交警大队通过与运管等部门沟通确定千岛湖广场城标前、秀水广场门口前、曙光路曙光新村门口、环湖北路滨湖路口为农村进城客车的临时停靠点,以规范农村进城客车在城区临时停车上下客。

淳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0一五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