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 安 县公安局关于国庆长假期间千岛湖城区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09-27

淳 安 县公安局关于国庆长假期间千岛湖城区道路交通管制的通告

    今年国庆长假期间,大量的旅游车辆将进入千岛湖镇城区,为维护千岛湖镇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国庆长假期间(10月1日至10月7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千岛湖镇城区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每日6时至22时,禁止工程车、低速货车、拖拉机、1.25T(含)以上货运车辆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千岛湖镇城区道路(含过境道路)通行。

二、暂停使用绿城千岛湖度假公寓、江滨公园双向四个公交车停靠站点。

三、新老淳杨线交叉口、老淳杨线滨湖大道交叉口实施卡口,禁止机动车辆驶入,过往车辆往老淳杨线行驶。

四、每日6时至20时,客运码头至淳杨线新建路段由客运码头往淳杨线方向单向通行(公交车、大型客车除外)。新老淳杨线交叉口至宋家加油站路段由新老淳杨线交叉口往宋家加油站方向单向通行,在宋家加油站实施卡口,禁止机动车辆驶入(垃圾运输车辆、殡葬工作车辆除外)老淳杨线,过往车辆往南山大街、南景路、梦姑路行驶。

五、当中心湖区旅游码头停车场、城西停车场、梦姑路路边停车饱和后,在珍珠半岛灯控路口实施卡口,引导旅游车辆进入珍珠半岛旅游换乘中心停放或沿环湖北路、新安东路、景观大道、淳开线、千威线、05省道、昌文线进入各乡村旅游景点。

六、当主城区道路通行严重拥堵并启动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时,在珍珠半岛灯控、明珠灯控、千岛湖大桥灯控、南山环岛、南景路梦姑路灯控实施卡口,禁止机动车辆进入主城区(公交车、大型客车除外)。

七、进入旅游码头以及换乘的车辆要服从民警和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交通引导规定,停入指定的停车场地。

  希望广大驾驶人、市民、游客积极配合,服从民警现场管理和指挥。

特此通告。                                     


 二0一六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