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汾口镇和威坪镇三条农村集镇道路部分路段实施违法停车严管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8-04-19

为深入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我县农村集镇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现确定汾口镇杨翠路、威坪镇兴华街和虹桥街三条农村集镇道路部分路段为我县第二批违法停车严管道路。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违法停车严管道路范围

1、汾口镇杨翠路(武强路至翠新街段);

2、威坪镇兴华街(威坪广场至威坪茧站段);

3、威坪镇虹桥街(湖滨路至兴华街段)。

二、违法停车严管时段

每日7时30分至17时。 

三、实施时间

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四、处罚标准

在上述严管道路范围内临时停车、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属于违反禁令标志或禁止标线的行为,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罚款100元,并记3分的处罚;造成事故的,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予以罚款200元,并记3分的处罚。

希望广大驾驶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共同维护我县农村集镇道路交通秩序,打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淳安县公安局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