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记者邵建来:记者从社保中心参保登记科了解到,对于被征地农民,申请条件得满足以下规定:2003年1月1日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统一征地,且被征地时持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证家庭中土地基本被征的在册农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参保时年满16周岁以上的在册农业人口(包括现役义务兵、在校学生、返回原籍的归正人员)。
提供材料:首次参保需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人员提醒,办理流程按照以下流程:国土资源局或征地领导小组核定参保人数→村民大会讨论确定参保人员→村务公开栏公示→申请→受理→审核→办理。
具体为①核定人数:由国土资源局或征地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核定参保人数,并下发核定参保通知书。②确定人员:根据参保通知书,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被征地村召开村两委等会议,经户主会或村民大会讨论确定参保人员。③公开公示:参保人员经乡镇人民政府(青溪新城)核准后,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七天。④申请受理:公示人员名单无异议后,填写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关的证件。⑤审核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参保人员资格和申报材料,分别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到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具体可拨打联系电话:0571-64822115 咨询。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波 范小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