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热点专题
如何申请再生育?
发布时间:2017-10-17
如何申请再生育?

  记者 何柳青

  市民刘先生来电咨询:自己和爱人再婚前各自都有一个小孩,现在想再要一个宝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记者询问计生办相关工作人员,对方表示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由本人填写的《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2.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调查后出具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的婚育情况证明。5.夫妻双方近期二寸合照1张。6.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提供《浙江省病残儿医学鉴定结论通知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等。

  夫妻双方可到其生育管理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生育所在管理地一般为女方户籍所在地。若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则为男方户籍所在地),填写并提交《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及有关材料,经所在村(社区)核实签署意见并盖章,由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审核并公示后,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批准。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胡国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