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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墅镇工作职能
发布时间:2009-07-14

大墅镇工作职能   根据《中共淳安县委、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淳安县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大墅镇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为目标,紧密结合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转变政府职能,理顺关系,精简机构和人员编制,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切实减轻财政和农民负担,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小城镇的建设发展。通过改革,逐步建立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主要职责
  镇党委、镇政府是管理全镇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村镇建设、社会治安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一级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组织。其机关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调查研究并制订适合本镇实际的具体政策措施。
  2、组织制订全镇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布局,制订并组织实施全镇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规划的措施。
  3、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监督检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4、强化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功能,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指导、协调农业生产和农村多种经营,规范镇、村两级的工作职能和事权范围,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5、负责全镇村镇建设的规划管理,促进小城镇建设的发展。
  6、负责制订全镇计划生育、九年制义务教育、卫生工作计划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积极发展社会公益事业。
  7、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计划,做好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并指导、协调、监督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统计及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
  8、认真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原则,组织、协调、指导维护全镇的社会稳定工作。
  9、负责全镇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指导群团工作。
  10、负责全镇的人事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科技人才的引进、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工作。
  11、负责征兵、优扶、退伍军人的安置和婚姻登记、社会救灾救济、殡葬改革等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镇机关设5个职能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
  ()、农业办公室
  ()、工业办公室
  ()、社会事务办公室
   (
)、计划生育办公室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村镇建设办公室
  纪委、人大、工会、共青团、妇联、人民武装部等组织,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其日常工作归口镇机关内设的有关办公室。
  四、人员编制
  镇机关行政编制核定为2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
  五、镇属事业机构和人员编制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镇下属设置3个事业机构;核定事业编制19名,领导职数3名。
  ()、农业综合服务站
  ()、经济服务站
  ()、社会事务服务站
  六、人员分流
  行政人员按照县委[2002]4号文件规定执行,事业人员按照县委[2002]5号文件规定执行。

乡镇概况

大墅镇地处淳安县西南部,南依千里岗山脉与衢县接壤,北濒风光秀丽的千岛湖,距县城36.5公里。全镇辖38个行政村,102个自然村,常住人口1.5万人,地域面积163平方公里,有耕地8806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