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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首乡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
发布时间:2011-04-22

界首乡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巩固绿化造林成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森林防火期   

    《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每年森林防火戒严期从101日至翌年

530日。其中春节和清明节期间为重点防火时期,视天气情况可以临时决定森林防火戒严期。

二、森林防火指挥系统

()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

    乡政府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乡长方海珍同志任总指挥,副乡长汪雪梅同志为副总指挥,司法所、综治办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林管站,各村成立相应的防火应急分队。()森林防火指挥部职责

1、负责全乡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检查、监督和指导等;

2、统一部署、调度、指挥全乡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

3、决定有关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森林火灾预防

()森林防火责任落实

l、每年9月份召开一次全乡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各村书记会议,专题安排部署全年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村年终考核内容。对森林防火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2、乡林管站要建立好森林防火工作台帐,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值班记录、火灾扑救、处理结果等。

    3、在每年清明节前夕,由乡领导带队组织有关单位分组对各村进行督察。查文件的传达落实、查防火宣传、查扑火器械的准备,查防火队伍的组建,查防火漏洞和火灾隐患。

()森林防火宣传

    1、各村在进入林区的交通要道、森林火灾易发区、多发区设立森林防火固定宣传牌或警示牌,刷写标语。清明节等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组织宣传车进村入户宣传森林防火、并张贴、发放防火宣传资料。

    2、严肃查办失火纵火毁林犯罪分子,并及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以达到震慑犯罪、教育群众的目的。

()扑火队伍的组建和培训

1、各村要组建40-90人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并配备好基本的扑火装备。

2、由乡武装部负责民兵森林防火应急分队的组建、训练及安全培训。

()严格野外火源管理

    秋收季节、春节、清明节等都是野外用火高峰期,各村要组成防火应急分队进行巡查、制止、处罚野外违章用火。由乡防火指挥部牵头组织管理。

()防火值班

    森林防火期内,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各村坚持24小时值班值宿制度,同时要有领导带班,防火值班电话在辖区内公示。各村值班电话和值班安排按规定报乡防火指挥部(电话:6497755264977380),乡防火指挥部实行不定期检查。

四、森林火灾的扑救

()火情报告

    各村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火灾扑救

    1、接到火情报告后,所在村主要负责人和扑火应急队伍必须在30分钟内赶到火灾现场参与扑救。乡领导应当及时调度联系其他村单位的扑火队伍赶赴参与扑救。

    2、乡扑火机动力量由乡防火办按照指挥长的决策统一调度指挥,接到命令20分钟内出动。任何单位不按调令及时出动而贻误的,均按《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追究单位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安全保障

 各级扑火队伍在火灾现场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严禁动员老、弱、幼人员上山救火,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伍带路。

()后勤保障

用于扑救森林火灾的车辆由各应急分队所在单位提供,乡扑火队伍的装备费、交通费、生活费由乡财政解决。村的扑火队伍所需费用由各村解决。

()案件查处

森林火灾的查处由乡林管站、公安派出所负责,对失火、纵火毁林犯罪行为要严肃查办,决不姑息。

  界首乡人民政府

O一一年二月一曰

 

 

 

 

抄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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