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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3-05

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

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0]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决定精神,为支持红十字事业的发展,现对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的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包括中国红十字会)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
  本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00年七月十二日

组织概况

淳安县红十字会成立于1990年 5月,设理事会,由县有关部门的18位负责人任理事组成淳安县第一届红十字会理事会,县红十字会理事会办公室设在卫生局。2005年11月25日,全县各乡镇及县教育局相继成立了基层红十字会组织。现有基层红会组织24个(23个乡镇、1个县教育系统红十字会),团体会员50个,会员12000名,其中红十字青少年会员8620名。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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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邮政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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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491号县社保大楼3楼

邮编:3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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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名:淳安县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