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淳安县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人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
3、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参与输血献血工作,推动无偿献血;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4、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5、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8、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9、依法处分接受的救助物资和款物。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淳安县红十字会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淳安县红十字会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129.4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4.42万元、财政专户拨款收入45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5年支出预算129.4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129.4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5.60万元,项目支出83.8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事务45.6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万元,主要用于群众救护等工作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事务63.82万元,主要用于业务用房和仓库租金、人道传播、应急救护、志愿服务等工作项目支出。
(四)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红十字会业务来人招待等支出。
三、名词解释
1、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给单位的收入。
2、财政专户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通过财政专户安排给单位的收入。一般是指由事业单位执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并由财政部门按预算单位核拨单位使用的收入,主要包括教育收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和对外投资收益、彩票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业务费等。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红十字事业方面的支出。
表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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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 淳安县红十字会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年初预算 | 项 目 | 年初预算 |
1. 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84.42 | 1. 基本支出 | 45.60 |
2. 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 工资福利支出 | 32.59 | |
3. 财政专户拨款收入 | 45.00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69 |
4. 其他资金拨款收入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10.32 | |
2. 项目支出 | 83.82 | ||
3. 经营服务性支出、上缴上级和补助下级支出 | |||
收 入 合 计 | 129.42 | 支 出 合 计 | 129.42 |
表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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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淳安县红十字会 | 单位:万元 |
项 目 | 2015年预算控制数 |
合 计 | 2.03 |
1.因公出国(境)费 | |
2.公务接待费 | 2.03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组织概况
淳安县红十字会成立于1990年 5月,设理事会,由县有关部门的18位负责人任理事组成淳安县第一届红十字会理事会,县红十字会理事会办公室设在卫生局。2005年11月25日,全县各乡镇及县教育局相继成立了基层红十字会组织。现有基层红会组织24个(23个乡镇、1个县教育系统红十字会),团体会员50个,会员12000名,其中红十字青少年会员8620名。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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