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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2-10-30 13:43:29   
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淳安县人民政府直属国有企业,因企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工作人员12名。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1、招聘职位及要求

招聘

岗位

招聘

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它

给排水

专业技

术人员

2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

给排水工程及相关专业

 

1

给排水工程设计专业

不受招考计划1:2限制

(限男性)

1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

限男性

1

建筑经济、工程造价专业

 

工程

管理

1

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

工民建、土建及相关专业

不受招考计划1:2限制

(限男性)

1

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

安装、建筑弱电、暖通及相关专业

限男性

1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

园林景观设计、风景园林及相关专业

 

办公

文秘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文秘、汉语言文学、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及相关专业

 

电工

2

高中以上学历

专业不限

有电工证,懂设备维修及保养,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限男性)

2、报名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履行职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具有岗位所需组织、协调能力。

2已在外地落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淳安生源历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迁出登记记录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的证明材料。户籍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111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岁(1968111以后出生)。

4单位在职人员录用前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证明。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2115―― 11月10,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新安北路42号),联系人:黄红琴;联系电话:64810324

 3、报名方法:报考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拍摄的同版1寸免冠近照2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报名时,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须携带上述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还须携带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2倍的职位将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5、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请于1115持本人身份证到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新安北路42号)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40%,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综合成绩时,分别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

 1、笔试。笔试科目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考点、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笔试以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考生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实际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3天前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2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分别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聘用前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比照国有企业同类人员标准,聘期内按企业标准交纳社会保障金和住房公积金。

八、报考的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2、进入面试、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在 “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和淳安人才网公布。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4、本公告由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2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