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当前的位置: 乡镇在线 > 大墅镇 >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各村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09

关于开展各村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的通知

各村党组织: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主体责任层层传导,落到实处,根据《关于开展村(社区)和县属各部门下属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的通知》(淳党廉政办〔2015〕3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各村党组织向镇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

  各行政村党组织

  二、报告形式和时间

  各村党组织要采用书面和口头汇报形式,向镇党委报告村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党组织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并于2015年1222日前完成书面汇报。

  三、报告内容

  参照 《2015年度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大委【201549号)文件内容,由各村党组织结合本村实际自行确定报告内容。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各村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报告作为当前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的一项重要任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2、认真落实。镇党委在听取各村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的基础上,结合日常检查情况,梳理出各村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见书》的形式下发给各村党组织。各村党组织在收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见书》后7日内,将本村的问题整改报告交镇纪委本案。各包村干部要根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见书》上的内容,抓好督促落实整改。

  3、及时上报。1222日前,各村党组织将本村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报告(书面稿)交镇纪委存档;同时上报2015年度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自评表。

  中共大墅镇委员会

                                  2015年12月14


附件1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见书(样表)

( xx 年第x 号)

 

(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抄告制度的通知》(杭党廉办〔2015〕2号)等要求,现将你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反馈如下:

 

 

 

  请你单位于10 个工作日内提出措施予以整改,并书面报送XX单位党委、纪委(纪检组),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点内容。

  XX单位

  xx x 月x

乡镇概况

大墅镇地处淳安县西南部,南依千里岗山脉与衢县接壤,北濒风光秀丽的千岛湖,距县城36.5公里。全镇辖38个行政村,102个自然村,常住人口1.5万人,地域面积163平方公里,有耕地8806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