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淳安县人民政府直属国有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下属企业工作人员9名。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1、招聘职位及要求
招聘 岗位 | 招聘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它 |
水务 专业 技术 人员 | 2 | 大专以上或 相关中级以上职称 | 给排水工程等相关专业 | 具有三年以上给排水、环境工程和电气工程自动化等相关工作经验者同等情况下优先(限男性) |
1 | 环境工程、环境保护与治理、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环保技术 | |||
1 |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安装等相关专业 | |||
工程 管理 专业 技术 人员 | 1 | 建筑学、城市规划、市政公用、工民建、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 在市政公用、房地产或建筑业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限男性) | |
1 | 水电暖通、弱电工程、智能化工程 | |||
1 | 工程造价、工程预算、建筑经济管理专业 | 具有造价员职业资格证,具有造价师执业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 ||
财务 人员 | 2 | 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 具有三年以上国企财务工作经验者同等情况下优先 |
2、报名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履行职位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
(2)户籍不限,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单位在职人员录用前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证明。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新安北路42号11楼1111室),联系人:黄红琴 联系电话:64810324。
3、报名方式: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近期拍摄的同版1寸免冠近照2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条件者参加招聘,并发给准考证。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2倍的职位将核减招聘计划或不开考。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30%和70%,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成综合成绩时,分别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分排位在前。
2、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按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执行。体检对象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以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临检时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五、组织考察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对象在各职位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考生1:2的比例确定,对入围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岗位匹配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自动放弃的,则逐个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招聘岗位没有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可以空缺。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聘用前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单位办理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七、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比照国有企业同类人员标准,实行岗位工资并进行绩效考核挂钩,聘期内按企业标准交纳社会保障金和住房公积金。
八、报考的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2、进入面试、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在 “中国淳安千岛湖”政府门户网和淳安人才网公布。
3、本公告由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淳安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