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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大墅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及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1

关于调整大墅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及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的通知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镇食品安全建设和管理,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淳安县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大墅镇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

一、工作目标

  按照“健全机构、配备人员、明确职责、强化保障”的总体要求,全面加强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下同)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职能监管部门履职尽责、相关部门和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联防联控、全镇广泛参与的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一)镇政府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并有专门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二)基本建成以镇为大网格单元,行政村和中小学校为中网格单元,自然村为小网格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

  (三)至2016年年底,初步建立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运行机制、工作机制、保障机制等长效制度。
     
二、重点内容

  (一)健全工作机构

  建立大墅镇食品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及食品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

  1、镇食安委组成人员:

    任:程 军

  副主任:朱杭州 胡建恒

    员:王小晶张兴法唐建明倪观鸿  余翔

红汪忠平

  2、镇食安委下设食安办,负责镇食安委的日常工作。镇食安办组成人员:

    任:朱杭州

  副主任:倪观鸿

    员:江南京  余民聪  余虎林  卢益群

  3、建立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格化管理体系(组成人员及内容见附件:大墅镇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格表)。

  (二)明确工作职责

  1、镇食安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上级决策部署,定期分析本地区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政策措施,解决影响本地区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监督管理制度;督促检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镇食安办。负责本级食安委的日常工作,承担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议等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制定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督促实施;统筹辖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牵头组织食品安全联合巡查、隐患排查以及专项整治;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负责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完成食安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3、市场监管所。按照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实施监管,负责管理和培训辖区内食品安全专管员、信息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等;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并上报相关信息;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和上级部署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调查,上报并参与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镇农办。协助主管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和初级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公安派出所。加大食品犯罪案件的侦办力度,强化与市场监管所等的衔接、配合和联动,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

  6、城管中队。负责对无证流动食品摊贩的清理查处,配合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工作。

  7、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收集、核实、报告辖区内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相关信息,协助疾控机构开展辖区内疑似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配合做好区域食品安全工作。

  (三)落实网格责任

  镇食安办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作用,协调配合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农卫站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联合执法,协助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

  行政村要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等作用,协助食品安全职能监管部门及镇食安委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建立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协助做好责任网格内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网格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食品安全专管员和信息员在镇食安办或大墅市场监管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食品安全专管员承担自已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服务。食品安全信息员负责本区域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报送以及宣传、教育、劝导工作。

  (四)健全保障机制

  1、落实人财保障。镇政府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所需经费,为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加大考核力度。镇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各行政村年度综合业绩目标考核内容,年底进行考核评估。

  3、落实责任追究。镇政府将逐步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对因基层责任网络不健全、监管措施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引发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网格管理。各行政村、中小学校等单位要根据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网格内管理和协调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行政村、中小学校等等单位要按照本通知提出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有序推进,

  (三)创新工作模式。镇食安委将创新工作手段、方法和载体,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平台' 探索引入信息采集�场运作机制,实施食品安全信息数字化采集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中介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信息采集,降低行政成本、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食品安全数字化"全区域覆盖、全时段监管和全问题发现" 的能力,提升社会参与度,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工作绩效。

  附:大墅镇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格表

                               大墅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0日

 

乡镇概况

大墅镇地处淳安县西南部,南依千里岗山脉与衢县接壤,北濒风光秀丽的千岛湖,距县城36.5公里。全镇辖38个行政村,102个自然村,常住人口1.5万人,地域面积163平方公里,有耕地8806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