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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墅镇第三次农业普查两员选聘工作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1

关于印发《大墅镇第三次农业普查两员选聘工作指导性意见》的通知

各村经济合作社、镇属各单位:

  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中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职责细则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镇“两员”选聘工作指导性意见,现予以印发。请各村经济合作社、镇属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大墅镇第三次农业普查“两员”选聘工作指导性意见

  2.普查指导员基本情况表

  3.普查员基本情况表

 

 

  大墅镇人民政府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0月8

 

抄送:县农普办,存。

1:

大墅镇第三次农业普查“两员”选聘

工作指导性意见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的选聘是普查准备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普查工作顺利开展,普查数据真实、有效,普查资料成功开发和使用的重要基础和保障。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大墅实际,现就“两员”选聘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两员”选聘的组织实施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工作由镇农业普查办公室负责指导,村农业普查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1.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配备。按普查区、普查小区配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每个普查区配备至少1名普查指导员,每个普查小区(100户左右)配备一名普查员,交通条件较困难、人口密度小的地区,可按自然村配备。“两员”选聘,原则上乡镇级应留有5%左右的备用人员。

  2.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条件

  (1)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要作风正派、工作负责、能遵守保密纪律;年龄18-60周岁,吃苦耐劳;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培训后能够熟练使用智能数据采集终端(PDA)。采用纸介质普查入户登记的普查员要能工整、清楚地填写普查表。

  (2)熟悉当地情况,热心公益事业,掌握并积极宣传农业普查对“三农”发展的重要意义。

  (3)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能独立工作。

  (4)身体健康。

  普查指导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

  原则上,普查指导员由乡镇驻村干部、村委会干部担任。普查员由村干部和村民小组干部、大学生村官担任,也可由从事过会计、统计或大型普查工作的人员,或者文化水平较高且经过培训的其他人员担任。

  二、工作步骤

  1. 各村农普小组于10月10日前完成“两员”的选聘工作,并按普查区编组、造册,形成的“两员”名单表以村为单位上报到镇农普办。

  2.镇农普办于10月15日前完成对“两员”选聘工作的检查、验收,并督促“两员”选聘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村限期整改。

 

 

 

 

 

 

 


 

附件2:

 

普查指导员基本情况表

行政村名称

姓名

姓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

 

 

 

 

 

 

 

 

 

 

 

 

 

 

 

 

 

 

 

 

 

 

 

 

 

 

 

 

 

 

 

 

 

 

 

 

 

 

 

 

 

 

备注:1、行政村顺序请按行政区代码顺序填写;

      2、各人员的身份证请认真核实、核准后再上报。

 

乡镇概况

大墅镇地处淳安县西南部,南依千里岗山脉与衢县接壤,北濒风光秀丽的千岛湖,距县城36.5公里。全镇辖38个行政村,102个自然村,常住人口1.5万人,地域面积163平方公里,有耕地8806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