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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墅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定岗定则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1

关于印发《大墅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定岗定则表》的通知

镇财政所:

  为进一步推进乡镇财政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浙财基〔2015〕4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的意见》(淳政发〔201220号)和《关于开展乡镇财政所定岗定责工作的通知》(淳财乡[2016]186号)有关文件精神,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对大墅镇人民政府财政所的岗位职责和内部分工进行明确,请镇财政所相关人员遵照执行。

  附件:《大墅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定岗定责表》

  淳安县大墅镇人民政府

  二0一六年三月三十日

  抄送:县财政局

乡镇概况

大墅镇地处淳安县西南部,南依千里岗山脉与衢县接壤,北濒风光秀丽的千岛湖,距县城36.5公里。全镇辖38个行政村,102个自然村,常住人口1.5万人,地域面积163平方公里,有耕地8806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