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淳安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13 14:10:00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县委第一巡察组将于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8月1日左右,对千岛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巡察工作。
巡察期间,巡察组的主要任务是:
根据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上级有关精神,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六个方面,深入检查建设集团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贯彻落实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选人用人和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以及执行县委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巡察期间县委巡察组设立专门举报值班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直接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巡察组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同时,也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71-64832269。
联系箱地址:建设集团(千岛湖镇新安北路42号)1楼电梯口;
电子邮箱:caxwxc_001@163.com;
举报信访电话:18968104700(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寄信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县委第一巡察组,邮政编码:311700。
中共淳安县委第一巡察组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