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资产出租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18 15:54:18
根据《建设集团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19年1月18日出租特殊资产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序号 | 房屋地址 | 面积㎡ | 年租金(元) | 租赁期限 | 承租人 | 经营项目 |
1 | 新安大街51幢601室 | 30 | 1800 | 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 | 韩冰 | 住宿 |
2 | 龙门路109-1号二层 | 288 | 8750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 淳安县千岛胡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 住宿 |
公示时间: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至2019年1月23日(星期三)。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致电反映。
监督电话:64821636
淳安县捷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