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资产出租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18 15:54:18   
					根据《建设集团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19年1月18日出租特殊资产进行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序号  | 房屋地址  | 面积㎡  | 年租金(元)  | 租赁期限  | 承租人  | 经营项目  | 
1  | 新安大街51幢601室  | 30  | 1800  | 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  | 韩冰  | 住宿  | 
2  | 龙门路109-1号二层  | 288  | 8750  |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 淳安县千岛胡镇环境卫生管理所  | 住宿  | 
公示时间: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至2019年1月23日(星期三)。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致电反映。
监督电话:64821636
淳安县捷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8日